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1〕28号)和《关于做好2025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25〕560号)精神,现就开展2025年度工程系列检验检测和食品安全工程专业初、中级职称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
2025年度工程系列检验检测和食品安全工程专业初、中级职称评审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统一管理和指导下,由山西省检验检测学会工程系列初、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具体组织实施。
二、评审范围
(一)人员范围
我省非公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及自由职业者、劳务派遣人员中,从事检验检测或食品安全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受委托承担省外驻晋单位从事检验检测或食品安全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的职称代评工作。下列人员不得申报:
1.因检验检测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因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被开除处分的;
2.被认定为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直接责任人的;
3.直接责任人近两年内因出具不实检验检测报告被市场监管部门处罚两次及以上的;
4.依法依规被实施从业限制,或已纳入从业人员禁止从业名录的;
5.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严重损害检验检测行业声誉和公信力的行为;
6.因食品安全违法被吊销许可证的企业,其法定代表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五年内不得申报;
7.退休人员(已办理退休手续或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以评委会收受申报材料之日为界)。
(二)专业范围
1.食品安全工程专业
2.检验检测专业
(1)环境检测专业
(2)食品、农产品检测专业
(3)建材检测专业
(4)机电专业
(5)生物工程专业
(6)医药卫生专业
(7)化工专业
(8)司法鉴定专业
(9)质量管理专业
申报人员可根据本人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实际,按以上专业申报,凡不在上述专业范围内的不予受理。
三、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照要求参加继续教育。法律法规规定需取得职业资格的,应具备相应职业资格。
(二)学历条件
申报人员须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职称要求的学历,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承认的毕业文凭或学位证书为准。学历认定一律以学信网可查信息为准,学信网不能查的学历,以本人在校学习的原始学籍为准,其他任何证件或证明都不能作为相应的学历依据。
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相应专业职称。
相近专业指理学、工学、医学、农学等专业。从事专业与所学专业不一致的,完成继续教育规定学时(每年累计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允许按照本人长期从事专业申报职称。
(三)资历条件
1.申报检验检测专业工程师
(1)具备博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直接申报工程师;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或相应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即2023年年底前取得相应资格;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大学专科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或相应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即2021年年底前取得相应资格;
(4)具备中专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或相应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即2020年年底前取得相应资格;
(5)具备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3年,即2022年年底前取得相应资格。
2.申报检验检测专业助理工程师
(1)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可直接申报助理工程师;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3)具备大学专科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
(4)具备中专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或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即2021年年底前取得相应资格;
(5)具备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2年,即2023年年底前取得相应资格。
3.申报食品安全工程专业工程师
(1)具备博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直接申报工程师;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4)具备大学专科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7年;
(5)具备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本专业技术技能工作满3年,即2022年年底前取得相应资格。
4.申报食品安全工程专业助理工程师
(1)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可直接申报助理工程师;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3)具备大学专科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
(4)具备中专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5)具备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本专业技术技能工作满2年。
5.申报技术员
具备大学专科、中等职业学校学历,在本专业技术工作岗位试用(见习)满1年。
申报人员不得在同一年度同时申报晋升不同系列、不同专业的同级职称。
(四)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1.申报工程师
(1)申报检验检测相关专业的工程技术人员,任助理工程师期间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参与1项及以上通过主管部门或相关机构鉴定(验收、认可)的科学研究项目、新产品科技攻关或研究开发的全过程,完成情况较好。
②熟练掌握并能够灵活运用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技术标准和规程,了解本专业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参与新项目开发1项及以上,并通过主管部门或相关机构的鉴定(验收、认可)。
③参与3次及以上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或相关机构组织及授权组织的技术比对或实验室能力验证,并取得满意结果(须提供相关证书、原始记录、结果报告)。
④参与1项及以上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内审管审、体系改进,效果(效益)明显,通过主管部门或相关机构的鉴定(验收、认可)。
⑤参与完成与本专业相关的行业研究报告、行业发展报告或行业分析报告等1篇及以上,通过主管部门或相关机构的鉴定(验收、认可)。
⑥参与本单位本专业相关体系文件、企业标准、技术规范、管理规定、作业指导书、操作规程等文件的编写1项及以上(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⑦参与完成2项及以上评价报告编制工作,或参与完成10项及以上检验检测报告、自行监测报告、司法鉴定报告等的主要检测、编制、审核、签发工作。
⑧积极参与服务基层工作,在主管部门或相关机构的组织协调下,近五年有5次及以上通过决策咨询、技术指导、人才培养等形式开展服务重点产业领域发展的经历。
(2)申报食品安全工程专业的工程技术人员,任助理工程师期间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参与1项及以上通过主管部门或相关机构的鉴定(验收、认可)的科学研究项目、新产品科技攻关或研究开发的全过程,完成情况较好。
②熟练掌握并能够灵活运用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技术标准和规程,了解本专业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参与新项目开发1项及以上,并通过主管部门的鉴定(验收、认可)。
③掌握本专业技术或管理方法,负责或组织处理过技术或管理中出现的较复杂问题1项及以上,取得较好效果,形成书面总结由所在单位确认。
④参与1项及以上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内审管审、体系改进,效果(效益)明显,通过主管部门或相关机构的鉴定(验收、认可)。
⑤参与完成与本专业相关的行业研究报告、行业发展报告或行业分析报告等1篇及以上,通过主管部门或相关机构的鉴定(验收、认可)。
⑥参与本单位本专业相关体系文件、企业标准、技术规范、管理规定、作业指导书、操作规程等文件的编写1项及以上(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⑦参与本企业生产技术改造或创新工作1项及以上,成绩较突出,形成书面总结由所在单位确认。
⑧积极参与服务基层工作,在主管部门或相关机构的组织协调下,近五年有5次及以上通过决策咨询、技术指导、人才培养等形式开展服务重点产业领域发展的经历。
2.申报助理工程师
(1)申报检验检测相关专业的工程技术人员,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期间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熟悉并能够运用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技术标准和规程,能独立完成本专业相关技术工作,参加完成1项及以上评价报告编制工作,或参加完成5项及以上检验检测报告、自行监测报告、司法鉴定报告的检测、编制工作。
②熟悉本专业技术或管理方法,参加处理过1项及以上技术或管理中出现的一般性问题,取得较好效果,形成书面总结由所在单位确认。
③参与1次及以上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或相关机构组织及授权组织的技术比对或实验室能力验证,并取得满意结果(须提供相关证书、原始记录、结果报告)。
④参加本单位本专业相关企业标准、技术规范、管理规定、作业指导书、操作规程等文件的编写1项及以上(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申报食品安全工程专业的工程技术人员,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期间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作为本专业新工艺、新技术、新产品的研究开发项目的参加人员,具有解决一般性问题的能力。参加新项目开发1项及以上,并通过主管部门的鉴定(验收、认可)。
②熟悉本专业技术或管理方法,参加处理技术或管理中出现的一般性问题,取得较好效果,形成书面总结由所在单位确认。
③参加完成本单位的产品工艺优化、技术改造、技术创新等工作1项及以上,形成书面总结由所在单位确认。
④参加本单位本专业相关企业标准、技术规范、管理规定、作业指导书、操作规程等文件的编写1项及以上(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申报技术员
申报检验检测和食品安全工程相关专业的工程技术人员,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期间须熟悉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具有完成一般技术辅助性工作的实际能力。
(五)业绩成果条件
1.申报工程师
(1)申报检验检测相关专业的技术人员,任助理工程师期间,业绩成果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学术论文:在公开发行的本专业学术期刊或国家、省级学术组织学术交流刊物上,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发表至少1篇论文,字数不少于2000字,且所发表专业论文内容须与本人现从事专业一致。所提交的论文,须提供万方数据资源系统、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中国知网上的检索、验证页,并加盖单位公章。
②知识产权:作为主要发明人汲取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形成的解决本专业技术问题的至少1项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并在实际工作中推广应用,取得明显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须提供专利应用和成果转化的经济社会效益相关证明材料)。
③项目课题:参与主管部门或相关机构组织立项并结题的科学研究项目、新技术攻关或新课题开发至少1项,完成情况较好。
④研究报告:参与完成与本专业相关的行业研究报告、行业发展报告或行业分析报告等至少1篇,通过主管部门或相关机构的鉴定(验收、认可),确认具有一定实用性。
⑤技术报告:参与完成与本专业相关的检验检测方法创新报告、仪器设备改造方案、实验室管理优化流程、重大检测项目技术总结等至少1篇,通过主管部门或相关机构的鉴定(验收、认可),确认具有一定创新性。
⑥创新案例:参与完成与本专业相关的技术创新、方法创新或应用创新的典型案例至少1篇,通过行业主管部门或省级及以上相关行业学会鉴定,并收入案例集中进行发表。
⑦培训带教:参与完成检验检测工程师规范化培养实训基地创建工作,并参与完成相关专业领域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任务,通过主管部门或相关机构的鉴定(验收、认可)。
⑧标准编制:参与完成国家或行业标准、省级地方标准(规程规范)的制修订至少1项,并被相关主管部门审定通过和颁布实施。
⑨实验视频:作为实验员完成本专业操作视频。提交至少1部清晰的、不少于30分钟的视频(应含实验或操作主要步骤、申报人的讲解说明),以及撰写的实验报告、原始记录、实验图谱等相关佐证,佐证材料须有申报人员签名。视频通过主管部门或相关机构的鉴定(验收、认可),确认具有一定指导性。
⑩科学普及:参与制作主管部门或相关机构采用的科普视频、科普音频、科普动漫、科普图文等原创科普资源3个(内容须为原创,视频、音频时长均不少于3分钟,附文字说明,图文字数不少于1000字)。
学术论文、研究报告、技术报告、创新案例均可作为答辩材料。同时须提交1篇任助理工程师期间的专业技术总结,作为送审材料,专业技术总结应以论文格式撰写,字数不少于2000字。
(2)申报食品安全工程专业的技术人员,任助理工程师期间,业绩成果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学术论文:在公开发行的本专业学术期刊或国家、省级学术组织学术交流刊物上,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发表至少1篇论文,字数不少于2000字。且所发表专业论文内容须与本人现从事专业一致。所提交的论文,须提供万方数据资源系统、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中国知网上的检索、验证页,并加盖单位公章。
②知识产权:作为主要发明人吸取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形成的解决本专业技术问题的至少1项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并在实际工作中推广应用,取得明显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须提供专利应用和成果转化的经济社会效益相关证明材料)。
③项目课题:参与主管部门或相关机构组织立项并结题的科学研究项目、新技术攻关或新课题开发至少1项,完成情况较好。
④研究报告:参与完成与本专业相关的行业研究报告、行业发展报告或行业分析报告等至少1篇,通过主管部门或相关机构的鉴定(验收、认可),确认具有一定实用性。
⑤技术报告:参与完成本专业有技术难度的创新项目或技术改造项目至少1项,通过验收后得到企业认可并推广实施,取得一定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经主管部门或相关机构的鉴定(验收、认可),确认具有一定创新性。
⑥创新案例:参与完成与本专业相关的技术创新、方法创新或应用创新的典型案例至少1篇,通过主管部门或相关机构的鉴定(验收、认可),并收入案例集中进行发表。
⑦标准编制:参与完成国家或行业标准、省级地方标准(规程规范)的制修订至少1项,并被相关主管部门审定通过和颁布实施。
⑧操作视频:作为操作员完成本专业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视频。提交至少1部清晰的、不少于30分钟的视频(应含操作主要步骤、申报人的讲解说明),以及相关佐证材料,佐证材料须有申报人员签名。视频通过主管部门或相关机构的鉴定(验收、认可),确认具有一定指导性。
⑨科学普及:参与制作主管部门或相关机构采用的科普视频、科普音频、科普动漫、科普图文等原创科普资源3个及以上(内容须为原创,视频、音频时长均不少于3分钟,附文字说明,图文字数不少于1000字)。
学术论文、研究报告、技术报告、创新案例均可作为答辩材料。同时须提交1篇任助理工程师期间的专业技术总结,作为送审材料,专业技术总结应以论文格式撰写,字数不少于2000字。
2.申报助理工程师
提交1篇本专业技术工作总结(2000字以上)。
3.申报技术员
提交1篇本专业技术工作总结(1000字以上)。
(六)继续教育要求
根据国家《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专业技术人员和技能人才应当适应岗位需要和职业发展的要求,积极参加继续教育(每年累计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专业技术人员和技能人才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申报职称评审的重要条件。
(七)转系列评审
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单位或岗位变动,变动后所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变动前不一致,则需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可同级转评工程系列检验检测或食品安全工程专业职称。申请转评的专业技术人员,评审条件按正常申报的有关要求执行。同级职称任职时间连续计算,业绩成果在晋升时可继续使用。
四、申报程序
(一)个人自主申报。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才可在户籍或劳动关系所在地自愿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二)实行民主评议。用人单位成立由群众代表、同行专家、单位领导和科研管理部门代表共同组成的评议组,对申报人员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对申报人员的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学术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和业绩贡献等进行综合评议,单位根据评议组意见,出具鉴定意见。(鉴定意见须注明申报人员学历、资历、工作能力、业绩成果、学术技术等是否符合申报条件,并由主要负责人签字,用人单位盖章)。
(三)严格履行推荐程序。用人单位要按照规定要求,认真组织好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申报推荐工作,实行“三公示”制度,即评审条件和程序公示,个人申报材料公示,单位鉴定意见公示。用人单位须在单位显著位置张榜或在单位内部网站对评审条件和程序、个人申报材料、单位鉴定意见进行“三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方可推荐。对未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内容不完整、不齐全,公示程序不符合规定,公示有异议或投诉举报问题未及时调查核实的,主管部门和评委会一律不得接收申报材料。对已审核和评审通过的申报参评人员,经核实未严格履行公示程序的,取消职称申报资格或撤销职称,对用人单位存在的违规行为予以通报批评。
(四)严肃申报工作纪律。要严格执行个人申报诚信制和用人单位推荐首审负责制,申报人员及推荐单位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全责,实行“双承诺”制,申报人员及所在单位要在评审表中相应栏目内,对申报人员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做出承诺,本着“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进行签字确认。申报人员在职称申报、推荐、审核等环节弄虚作假的,取消申报资格;已取得职称的,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撤销职称,记入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3年。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未依法履行审核职责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
(五)逐级申报审核。专业技术人才按属地原则逐级审核申报。人事档案由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代理的,由用人单位履行初审、公示、推荐等程序,经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报当地人社部门审核后,逐级报送评委会。通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发区(工业、产业园区)等民营企业职称申报受理服务点申报的或由劳务派遣单位组织申报的,由上述单位履行初审、公示、推荐等程序,报当地人社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或省级行业性社会组织审核后,逐级报送评委会。人事档案关系不在工作单位所在地管理的,可通过现工作单位所在地渠道申报职称评审。
全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内具有突出技术创新能力、取得原创性科技成果以及作出重大贡献,业绩突出的优秀工程技术人才,经企业董事长(或研发团队技术带头人)署名举荐,可直接向评委会申报评审职称。
灵活就业人员、自由职业者申报职称评审,可由人社部门或人事代理机构申报,并履行审核、公示等程序。
五、工作要求
申报人员及所在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负责统一报送。材料收审时间为11月10日至11月13日,申报材料采用电子文档与纸质材料相结合的形式。报送材料时,须交验相应原件,审核通过后退回。报送地址:太原市中北高新开发区C区钢园北路24号。申报人员填写所需表格、模板、申报材料填报装订及送审说明等,请登录晋来检网站(http://www.sxnqi.com),在“通知公告”栏目进行下载和查询。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联系方式:0351-8332028
曹老师 18435188687 李老师 15103431713

电子邮箱:sxsjyjcxh@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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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山西省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2025年版).doc
附件6 山西省检验检测学会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答辩材料打印纸.doc